(原标题:东方集团部分股份被24位竞买人拍走 公司发风险提示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东方集团(600811)11月13日发布关于大股东所持部分股票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本次司法拍卖标的为公司大股东东方润澜所持有的5226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根据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于11月12日公示的《成交确认书》,本次拍卖成交股数为52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这些股份由24位竞买人分开竞得,每股单价在2.53元至2.54元之间。
东方集团在公告中表示,如竞买人完成后续股份变更过户手续,东方润澜持有公司股票数量将从498054129股变更至4457941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13.61%降至12.18%,公司第一大股东将变更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同一天,东方集团还发布了股票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东方集团近期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公司生产经营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11月13日收盘时,东方集团股价为3.04元/股,下跌10.06%。
公告显示,东方集团已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实施破产清算并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此外,东方集团在今年年中曝出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截至6月17日,东方集团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6.40亿元、贷款余额6.66亿元。
之后,东方集团于今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称,如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鉴于东方集团已经被立案调查,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凡于2024年6月22日之前买入且持有东方集团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无论在2024年6月22日及之后是否卖出,或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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